会议专题

建立我国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法律救济机制的思考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因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引发的纠纷时逐年上升。司法实践中各地裁判不—致的情况时常发生。同时,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由于各方均主张无过错,所以在赔偿上也只能“点到为止”,赔偿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因此建立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法律救济机制亟待解决。本文对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法律性质进行界定,探讨目前我国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法律救济机制的不足,提出出台全国统一的补偿办法并建立“混合组成制”专项救济资金等建议。

预防接种 不良反应 法律救济

陈颖 段洪嫒

昆明医学院法医学院法学系 昆明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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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