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路径管理模式对医疗损害责任风险防范的意义
本文从分析《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变化入手,提出医疗过错鉴定亟待系统权威的诊疗规范,针对作为公立医院医疗改革重要内容的临床路径管理模式,通过阐述其产生背景、目的任务、功能作用,以超过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用药是否构成医疗过错为例,结合2011年3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初构药事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指出临床路径已经和应当成为医疗侵权领域“相关诊疗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司法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最后,建议医疗机构,以临床路径为基础,构建医疗损害责任风险防范体系。
临床路径管理模式 医疗损害 医疗损害责任 风险防范
姚岚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168-174
2011-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