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医疗损害责任的类型化区分

  本文根据医疗过错产生的原因对医疗损害责任进行类型化区分,具体划分为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伦理损害责任、组织性损害责任三种类型。不同类型医疗损害责任适用的认定标准、鉴定规则及赔偿方式均有所不同。提出组织性损害责任有三点意义,—为组织性过失为医疗过错产生的重要原因,可针对性的加强管理;二为不同类型的组织性损害其责任承担方式不同,有助于确定最终责任承担者;三为根据组织性损害责任的特点,组织性损害责任鉴定应由医疗管理专业人员进行鉴定。而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根据不同的情形可分别归属于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和组织性损害责任类型中进行规制。

医疗损害 责任化分 权力规制

陈倩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国内会议

全国卫生法制理论研讨会

上海

中文

258-262

2011-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