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形势下理事单位会费的收取
学会(社团)组织理事单位会费的收取,虽然是近些年来部分学会提出的新的收费项目,但他仍属单位(团体)会费范畴,是值得推广的、传统会费缴纳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收取额度:在同类条件、同等要求的原则下,每个学会(社团)组织和不同的会员理事单位,其具体收取额度应当有所区别。基本做法是:第一,按人收取;每年一次。第二,一般理事低于企业理事;常务理事高于理事;副理事长高于常务理事;理事长高于副理事长。
理事单位会费 收取方式 学会组织
李正军
四川省水产学会
国内会议
成都
中文
321-323
2008-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