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农村公共产品的非政府组织供给与政策创新

  当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处于高度匮乏状态,且供给主体单一。非政府组织,由于其在组织方式、信息取得等方面的优势,政府应当鼓励这类组织在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中发挥作用。非政府组织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可以弥补政府和市场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不足,形成农村公共产品社会化供给的多元化格局,满足农民自身利益。我们需要从政策理念创新、供给方式创新、政府角色创新、内部管理机制创新、制度创新五方面着手,使非政府组织更好地供给农村公共产品。

非政府组织 农村公共产品 政策创新 供给方式

王翠琴 赵频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2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政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国内会议

第三届中国公共服务评价国际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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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