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价格上限管制的激励效应与中介机构的声誉价值--来自我国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初期的经验证据(2001~2004)
本文以我国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初期独特的价格上限管制为背景,对作为市场信息中介的审计师声誉价值的形成及其有效性进行了初步考察。从声誉产品需求和供给的双向视角,研究发现,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信息鉴证者,审计师声誉的提高有助于降低抑价折扣,改善新股定价效率;而作为“声誉溢价”,高声誉审计师在新股发行过程中也确实收取了更高的审计费用。上述研究结果表明,市场化背景下的激励性价格上限管制能够促使市场中介机构的声誉价值得以显现,并开始在改善市场信息环境进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研究结论对新股发行监管市场化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政策参考价值。
价格上限管制 审计师声誉 发行抑价 声誉溢价 市场化监管
陈俊 陈汉文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杭州 310058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厦门 361005
国内会议
大连
中文
1109-1117
2010-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