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投资者对年报信息反应-基于深圳股票市场的实证研究
本文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所有投资者的账户信息,将机构投资者分为投资基金、社保基金、券商、QFII和其它类型机构投资者五类,基于财富水平将个人投资者分为大个人、中个人和小个人三类,分别研究这几类投资者在年报信息发布之后的交易情况以及他们对于收入信息的反应情况。结果显示,年报信息披露之后个人投资者倾向于增加其手中的头寸,机构投资者则会减少其手中头寸,同时我们发现在一个积极(消极)的收入信息之后机构投资者会买入(卖出)股票,与之相对的当一个正的(负的)收入信息发布后,个人投资者会卖出(买入)股票。 对于为何相同类型投资者在收入信息发布后存在系统性交易倾向,以及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新的市场信息披露后交易行为的差异给出了相关解释。我们认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对于年报信息的反应不同,以及收入信息公布后交易倾向的差异是由于他们之间过度自信程度不同造成的,其中机构投资者相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表现出较少的过度自信,这也使得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同个人投资者相比更加合理有效。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过度自信 收入信息
史永东 苏雪欣 李竹薇
东北财经大学,大连,116025;浙江财经学院,杭州,310018
国内会议
大连
中文
1577-1597
2010-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