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国有林权制度改革法律问题研究
大兴安岭林区是我国最大的国有林区,对我国东北、华北的生态安全起着绝对的保护作用。大兴 安岭在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为国家的发展建设贡献了大量的林木资源,为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做出不可 替代的贡献。但是,从该区相关林权法律制度的执行方面来看,原有的林权法律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当今 林区经济的发展,需要进行彻底的改革。因此,大兴安岭地区应尽快进行林权法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 与现代林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林权法律制度,推动林区的生态建设发展,恢复林业的多种生态功能,最 终达到提高和稳定林区林业资源的经济效果。
国有林区 林权改革 林业资源
李璇
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哈尔滨,15004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哈尔滨
中文
85-87
2010-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