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林纸一体化进程中的生态风险及对策
纸业集团在林权改革中争相购买自有林地,“林纸一体化”进程中,企业以“炼山、砍树、剃光头”的开发方式,广泛种植单一树种,破坏了森林原生态系统,导致生物多样性隐患。由于林业资源具有经济和生态双重属性,故在推进林权改革的同时应加强政府对林改的监督力度,对林纸一体化项目开发中出现严重违法环境法律、法规事项时,对其企业予以实施“区域限批”,在开发利用森林资源的同时兼顾森林的生态效益和对森林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林权改革 林纸一体化 生态风险 区域限批
刘振江
江西理工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江西赣州,3410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哈尔滨
中文
159-162
2010-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