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修改的三个维度
世界森林正加剧衰减,正威胁着全球的生态和人类的健康,而传统的森林法已经不能承担维护生态的重任。据此,可以断言,在不久的将来,全球必将掀起一次森林立法的热潮。鉴于我国森林资源匮乏且日益遭受严重破坏的现状,我国森林法也企需修改完善。文章认为,森林法应定位为环境法,并注意从三个维度来改造。其一,价值换位:从服务经济到保育生态;其二,逻辑嬗变:从权利本位到义务本位;其三,执法转型:从分散型到集中型。若此,森林法才能真正发挥其功用。
森林 森林法 生态 权利与义务 执法
毛仲荣
陇东学院,甘肃庆阳,7450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哈尔滨
中文
174-179
2010-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