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森林保险立法的基础与制度构建
森林保险立法亟需加快进程,以规范森林保险试点的开展。森林保险立法模式与一国政治体制、政府干预市场的范围、林业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密切相关,现阶段宜选择政府诱导型的森林保险发展模式。森林保险立法应注意权利构造。在具体制度方面,注重森林保险组织结构制度、国家支持森林保险制度、再保险制度等制度的构建。
森林保险 立法模式 政府诱导
吴胜利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710055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哈尔滨
中文
267-270
2010-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