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我国生态公益林保护的专门立法构想--《公益林保护条例》

  我国生态公益林的专门立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国既积累的丰富的经验,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因此需要对于我国的森林立法体系以及关于公益林保护的立法进行反思,从而在新的理念与原则指导下,遵循自然本身的属性进行立法,发挥森林真正的生态效益,制定专门的《公益林保护条例》。

生态效益 公益林 商品林 森林法

向佐群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长沙,410004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哈尔滨

中文

271-276

2010-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