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闽江河口湿地立法保护的思考

  长期以来,我国对湿地的生态价值认识不足,对湿地过度开发利用,也未进行有效的保护,使之受到前所未有的破坏。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由于经济发展,过度利用开发,湿地生态环境正遭受破坏。本文鉴于福州市人大出台《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之际,在对闽江河口湿地的立法现状进行阐述的基础上,对现有闽江河口湿地立法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建议及完善意见。

湿地立法 湿地保护 生态价值

林怡然

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州,350002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哈尔滨

中文

437-440

2010-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