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武夷山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法制的完善
武夷山自然保护区在国内外生态建设中享有崇高的地位,区内野生动物资源极其丰富。随着保护区内生态旅游的不断推进,对自然环境的开发利用不可避免的将会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产生不良影响。由于我国野生动物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不明确以及保护区管理部门有关野生动物管理执法权限较为松散,这使得野生动物的保护存在许多问题。本文首先介绍武夷山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法制的概况,然后指出其在立法上、执法上存在的不足,最后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法制提出包括立法、执法、社会参与等方面的完善意见。
野生动物 公众参与 法制完善 自然保护区
卢维善
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州,350002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哈尔滨
中文
457-460
2010-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