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然保护区旅游资源经营模式立法问题的思考
我国自然保护区作为最为珍贵的旅游资源应该受到良好的保护,以促进我国生态社会和环境友好社会的建设,但我国自然保护区旅游资源的现状不容乐观,笔者认为导致这一现象的关键原因是其经营模式存在缺陷。因此,本文提出以立法的方式设计三种不同的经营模式来解决这一问题,以期我国自然保护区旅游资源立法能更完善。
自然保护区 旅游资源 经营模式
陈原笑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昆明,650224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哈尔滨
中文
503-507
2010-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