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农村环境行政管理的失灵
我国环境行政管理在农村几近缺失,导致农村环境处于无人监管的境况。本文从六个方面分析了农村环境行政管理失灵的表现:一是环境行政管理体制不完善,难以适应农村环境保护监管的需要;二是环保行政决策机制不科学,缺乏环境与发展兼顾的综合决策机制;三是环保行政执法理念落后,手段单一,效率低下;四是政府权力介入时的各种扭曲现象,影响了行政执法效果;五是中央政府设立的环境管理制度在地方尤其农村很难得到完全的落实;六是对农民环境权益配置不公,导致引导性环境政策在农村失去市场。
农村环境 行政管理 环境治理模式 失灵
陈叶兰
湖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410128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哈尔滨
中文
768-771
2010-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