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循环经济立法中“总量调控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我国循环经济立法中建立“总量控制制度”,就是试图通过总量控制制度的实施,建立对环境容量使用和资源消耗总量的限制机制,迫使有关方面强化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强化资源的节约和循环利用。从实施来看,总量调控制度对于抑制一些地方政府不顾本地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的要求盲目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冲动,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缺乏“限批”制度的配套、政府责任机制缺失、其它相关立法的配套衔接不够等问题,需要在相关立法中增加“限批”制度、建立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法律责任机制、完善相关配套立法,提升总量调控制度在整个循环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制度整合功能,从而更好地发挥其实践效能。

循环经济 总量调控 立法完善

乔刚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重庆,40112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哈尔滨

中文

851-855

2010-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