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日本《家电再生利用法》实施述评

  日本《家电再生利用法》自2001年4月实施以来,取得了卓越的成效,包括废旧家电回收和再商品化的进展迅速,一般废弃物最终填埋场的剩余年数增加,国民意识的改善及家电使用年限的增加,推动了产品的环境友好设计,用于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的社会整体费用下降等。但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了非法丢弃、零售商违反移交义务等问题,日本政府有针对性地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日本经验可供我国借鉴之处在于义务分配得当、实施准备充分、监管多元严密、定期检讨改进。其不足主要在于法规覆盖对象较窄,对二手家电的监管不完善。

日本 家电再生利用法 非法丢弃 移交义务

钟卫红

汕头大学法学院,广东汕头,515063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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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3-969

2010-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