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地方标准及适用技术
缺乏排放标准是制约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治理和管理的重要问题。目前,江苏太湖地区已提出了制定农村生活污水的地方排放标准,建议其主要污染物COD、NH3-N、TN、TP的排放限值分别为60、8、20、1mg/L。分析表明,提出的污水排放标准与现有规范、指南及文件衔接良好,标准值的可迭性也较好。针对该标准,提出了以AOE(缺氧-好氧-生态)为主的组合推荐工艺,并提出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达标的对策措施。
农村生活污水 排放标准 污染治理
陆继来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 江苏 南京 210036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72-75
2011-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