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煤矿井下避难硐室设置初探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要求:所有井工煤矿应按照规定要求建设完善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央企业所属煤矿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其他所有煤矿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如何设置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成为当前面临的重大问题,该文结合山东省煤矿特点,分析了永久避难硐室设置应注意的问题,提供了设计实例。

避难硐室 设置结构 内部设施

宋国忠

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 济南 250031

国内会议

山东煤炭学会2011年工作会议暨薄煤层开采学术论坛

山东济宁

中文

232-233,235

2011-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