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遗产在都市公园中的保存和利用
近年来,历史遗产在都市公园中的保存和利用日益增多,不仅是以历史公园、国营公园等形式,被指定为历史遗产中名胜(人文)的庭园、公园和城址、村落、贝冢、古坟、都城原址和旧宅等,或被指定为史迹的历史存续事件相关的场所或遗迹文物本身,同时还发现与这些构建物等有形文化遗产及民俗技艺等无形文化遗产等所有领域的历史遗产的相关资源。利用历史遗产建造公园,就是要挖掘显现本地区历史这一蕴藏着的累积财产,在公园的利用场所加以充分发挥。
历史遗产 都市公园 文化遗产
田中哲雄
日本东北艺术工科大学 艺术学部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405-410
2009-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