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负商誉属性及会计处理探讨
本文对负商誉存在的客观性原因进行了分析,通过对商誉和负商誉的比较,就现行的负商誉理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笔者认为企业并购过程中并购主体的购买成本低于被并购主体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不是”商誉”的对应概念,提出应根据负商誉的本质及存在的不同原因进行相应账务处理的观点。
新会计准则 负商誉属性 会计处理
章新蓉 肖远航
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400067
国内会议
中国商业会计学会2008年学术年会暨第十三届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长春
中文
92-95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