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债务重组准则与盈余管理--基于2007年深市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本文以2007年深圳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研究了债务重组与盈余管理的关系。研究发现:(1)与没有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司相比,发生了债务重组的公司盈余管理程度更高;(2)确认了债务重组收益的公司债务重组程度与盈余管理程度显著正相关,而确认了债务重组损失的公司债务重组程度与盈余管理程度无显著的相关关系;(3)在进行了债务重组的公司中,盈余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亏损。这些结论对准则制定者的启示在于,我国现有债务重组准则给公司留下了盈余管理的空间,应进一步完善或加强对准则实施情况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那些面临亏损压力的公司的监管。
债务重组 盈余管理 可操纵性应计利润
樊懿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湖北武汉 430073
国内会议
中国商业会计学会2008年学术年会暨第十三届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长春
中文
117-125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