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管理层股权激励费用化会计处理问题的思考
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一直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美国财务会计准则FAS123R及中国新会计准则均要求股票期权费用化。由于美国关于管理层股票期权费用化是从2005年开始执行,中国资本市场刚刚施行管理层股票期权激励,对于费用化产生的影响还没有太多的研究调查,因此对于费用化股票期权产生的影响需要更多的实证研究。本文对我国新准则下股权激励费用化问题进行分析,以期为国内准则制定机构以及监管机构研究股票期权会计准则提供参考。
股权激励 股票期权 费用化
李益平
吉林大学商学院会计系 130012
国内会议
中国商业会计学会2008年学术年会暨第十三届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长春
中文
281-284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