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合一后高新区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新所得税法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税收优惠体系,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所得税合二为一,实行统一税率;取消区域优惠,包括高新区在内的各类开发区、经济特区、浦东新区等享受特殊税率优惠的特殊区域不复存在。两税合一给高新区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如何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是摆在高新区人面前的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
两税合一 高新区 税收优惠体系
李百军 赵大治
深圳高新区
国内会议
2007国家高新区发展战略研讨会暨国家高新区(石家庄)创新发展高层论坛
石家庄
中文
158-163
2007-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