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监督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煤矿安全生产重在预防。搞好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是防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措施。《山东省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山东省政府令第15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和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制定的《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等法规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出了严格规定。通过监察执法督促煤矿认真落实这些规定,依法定期排查重大隐患,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措施是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重点监察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如何履行好这一职责,是监察机构面临的一项新课题,也是每个监察人员冥思苦想求解的问题。鲁南分局在对煤矿企业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实施监督工作中,不断探索总结了“规范报告内容,严格定期审查,通报重大隐患,加强动态监督”的执法方法。

煤矿产业 企业管理 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

李建民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南监察分局

国内会议

第2届全国煤矿安全生产论坛

福州

中文

115-116

2006-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