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无证据,不事实——论证据裁判原则下的事实

证据和事实是证据法的两个基本范畴,证据裁判原则确定了这两个范畴的逻辑关系,即证据是事实认定的根据,没有证据,也就没有事实。但证据裁判原则下的事实,不同于生活事实,也有别于案件事实和作为裁判基础的事实,它是在法律框架内运用证据证明的事实,属于真知和已知的事实。但真知的事实不一定都是真的,它允许用证据反驳,甚至被推翻。证据裁判原则否定了“神判”,为事实认定提供了理性基础,把事实认定建立在严格证明基础之上。当然,证据裁判原则下的证据和事实是有局限性的,为了减少事实认定的不确定性,法律通常会为之规定一个的证据标准。

证据 事实 证据裁判原则

张中

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国内会议

第三届证据理论与科学国际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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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434

2011-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