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于实践适用中的质疑与思考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所推崇的民主化、法治化的立法精神,在当下刑事诉讼改革进程中极具里程碑式的深远意义。作为公诉检察官,本人抱着负责而审慎的态度,以适用《规定》的真实案例为视角,主要围绕程序的启动、法庭初审、控方举证这三个环节,对《规定》设计的合理性和有效上提出质疑与反思。建议在理解、完善《规定》上,以惠及全体社会公众的人权保障价值和便于被告人权利主张为思维起点,并在细化规则本身以及创设相关配套性制度方面提供几点参考意见。
非法证据排除 控方举证 人权保障
周媛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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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514
2011-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