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台湾农村建设的体制设计与发展经验

台湾当局为贯彻农业政策的推行,除土地政策由公权力执行外,有关农村的资金融通,农业技术推广与管理,市场的运作,保障农民的权益,全部转交农会处理,对于农会的管理,特别赋予许多的权力,以协助政府保障农民的权益。所以,农会系以保障农民的权益,提高农民知识的技能,增加生产收益,改善农民生活水平,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业现代化为宗旨。大陆的农村发展的背景与台湾农村发展的背景截然不同,大陆农村发展是利用农工商结合一体成为一条龙服务,容易造成农工争地,且目前招商引资已影响农村的生态发展,不容易建立纯农业系统发展,尤其是东南沿海工商业已成为农业的避风港,农业已成为工商业的供应链,不容易转为价值链的地位。 ‘ 大陆已颁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宣布新农村的措施,对目前的时机是恰如其分,但应先行评估其实施的步骤,对不同地区,有不同示范模式,在评估其推动效益成本之后,决定推动模式,才能因地制宜彻底解决三农问题。

新农村 三农

廖树宏

台湾神农科技发展协会

国内会议

第六届海峡两岸休闲农业发展学术研讨会

贵阳

中文

291-294

2008-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