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经理股票期权的赠与时间与经理的机会主义行为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出台后,经理股票期权作为一种激励机制有了法规的指导,但这种理论上激励相客的机制设计现实中可能由于经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而无效.本文以我国上市公司2006.1.1-2007.12.31的经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披露事件为样本,分析了经理利用信息优势选择信息披露内容和时间影响股价,进而影响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确定的机会主义行为,借此提出对我国经理股票期权实施的借鉴意义.

事件研究 机会主义行为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中国上市公司 累计超额收益

杨慧辉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经贸学院,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

国内会议

第八届会计与财务问题国际研讨会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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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490

2008-07-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