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接入知识产权与必需设备原理——兼论我国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

在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上,统一是主要方面,对立是次要方面。一般情况下,反垄断法并不干预权利人如何去行使其知识产权,但是如果其滥用垄断权利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就会进入反垄断法的视野。必需设备原理是反垄断法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一种新的有效工具,它是一个重要的指南和原则,指导反垄断立法与执法并在司法裁决中得到反映。欧盟的实践不仅证明了必需设备原理的重要价值,也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
知识产权 必需设备原理 强制接入 反垄断法
唐茂军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117-127
2008-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