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立法研究——以合作制为中心探讨

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处于改革的关键时期。对我国绝大部分农村地区而言,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方向是恢复合作制的本来面目,本文以合作制为中心,探讨合作制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一般理论,检讨我国现行实践,提出制定体现合作之精神、能够发挥合作金融优势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法》,规范和指导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
合作制 合作金融 农村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法
雷驰
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324-335
2008-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