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的探讨

2005年3月1日七部委颁布实施了《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 法》,对规范我区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自治区一直没有配套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使全区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五花八门,客观上造成了无规则或规则不统一,不利于招标投标统一大市场的形成。随着我区经济发展和行政职能的不断规范,在实际操作运用中,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缺乏具体的操作性、针对性,没有具体对应的评标定标原则和评标细则,不能适应和满足我区货物招标投标活动的需要。《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对行政监督的规定也较为原则,实践中行政监督缺位,越位与错位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另外还存在当事人投诉渠道不够畅通、不明确,投诉处理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为了依法依规解决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了相关建议。

招标投标活动 工程建设项目 行政监督

冯克玉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国内会议

第三届西北五省(区)建设工程招标办、交易中心主任联席会议

乌鲁木齐

中文

246-252

2010-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