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政策中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补偿机制分析
我国的新医改政策指出,公立医院要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来解决。文章对这三条补偿途径分别做了详尽的分析,认为增设药事服务费不可取;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要获得民众的认可,就要大幅度提升服务质量;增加政府投入是必然,但更要加强政府监管。
新医改 药品加成 补偿办法 医疗质量 公立医院
王昕 郑绥乾
中国医科大学卫生事业管理教研室 辽宁沈阳 110001 辽宁大学学报编辑部 辽宁沈阳 110036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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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243
2011-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