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黔东南苗族习惯法及其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作用

习惯法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影响,是国际研究的热点议题.本文对贵州省黔东南地区四个苗族村寨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可持续利用相关的习惯法进行了田野调查,对集体林和私有林进行了样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苗族村规民约对当地的山林树木、动植物资源、稻田和农作物的保护与管理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对山林火灾防治具有重要作用.通过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律的差异与互补分析,本文建议采取国家法与习惯法相互融合和协调的方式,促进苗族习惯法的保护、传承与发展,以此促进民族地区生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苗族 习惯法 村规民约 生物多样性 黔东南

卢之遥 薛达元

中央民族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北京100081

国内会议

第五届中国民族植物学学术研讨会暨第四届亚太地区民族植物学论坛

北京

中文

39-44

2010-09-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