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晚清改进、收回领事裁判权的谋划及努力

领事裁判权是一国领事对本国侨民行使司法管辖权的制度,通过鸦片战争,西方列强将这一制度强加于中国。在所有不平等条约特权中,领事裁判权处于中心地位,使中国蒙受了极大的耻辱。鸦片战争后清政府仍以传统的羁縻之道处理新的中外关系,缺乏近代国家主权、观念,轻易让弃此权,其后在一段时间对其危害亦无深切的感受。

晚清改进 收回 领事裁判权 谋划

李育民

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国内会议

“近代中外关系史”国际学术讨论会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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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42

2008-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