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析我国刑法立法的五大特点

犯罪化和非罪化的矛盾在刑事立法上是不可避免的,并且根据社会的变化发展甚至还很尖锐。但是犯罪化和非罪化应当相对平衡、合理和稳定,不应当出现明显的失衡。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刑事立法的入罪趋势十分明显,所以刑法的罪名也就从一1979年刑法规定的100多个上升至1997年修订刑法规定的400多个。在不到20年的时间增加了200多个罪名,这恐怕在世界各国的刑法中也是比较少见的现象。

刑法立法 犯罪化 入罪趋势

张国轩 李沙沙

西省人民检察院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社会变迁、刑法发展与立法模式变革”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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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2

2009-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