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风险社会:从罪责刑法到安全刑法

自从人类社会形成以来,风险就无处不在,野兽的侵袭,部族内的争斗,食物的匮 乏等这些传统的风险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转化成了更多难以把握、难以控制、辐射 范围更广、影响力更深刻的现代风险。禽流感、甲流”H1N1”、石油泄漏、煤矿爆炸、 金融危机已经显示:风险已经成为这个社会的主要特征,人类在风险社会的路途上已 经越走越远。那何谓风险社会?风险社会这一概念是由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首 次提出,它是指西方工业国家在经济、社会、技术和医疗结构高速改进过程中,社会肌 体对混乱的抵抗力完全丧失的一种社会状况。

风险社会 罪责刑法 社会状况

胡霞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社会变迁、刑法发展与立法模式变革”学术研讨会

北京

中文

78-84

2009-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