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非刑罚处罚方法与司法传统:以具结悔过为例

刑法学界对非刑罚处罚的研究并不太多,主要的论点在于非刑罚处罚方式的存废与否,进一步深入的理论探讨付诸阙如。①我在本文中将针对当前非刑罚处罚方式论述这样一个问题:当代刑法中具结悔过作为一种非刑罚处罚方法,实际上展现了刑法的宽容性,即不仅体现了对轻微犯罪人的宽容,也展现了对刑法自身的宽容——刑法的谦抑性在此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动辄使用刑法或者刑法万能的思维得到弱化。更为重要的是,具结悔过等非刑罚处罚方法也体现了对犯罪人的信任,社会相信依靠犯罪人自身的能力能够消弭罪行,恢复稳定的秩序。

司法传统 非刑罚处罚方法 具结悔过

沈玮玮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刑事法律史研究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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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变迁、刑法发展与立法模式变革”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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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