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脑伤并发视神经损伤的法医临床学鉴定
颅脑损伤并发视神经损伤达0.3%-5.2%,在法医临床学的鉴定中也比较常见,但轻型脑伤并发视神经损伤的比例较小,由于损伤的机理复杂,其法医学鉴定结论不易被当事人理解和接受,常引发争议,且少有案例报道。本人对18例因头面部外伤所致轻型脑伤并发视神经损伤的法医学鉴定案例进行回顾性研究,对视神经损伤的机制、特点,以及法医学鉴定要点进行探讨。
轻型脑伤并发视神经损伤 法医临床学 损伤机理 鉴定要点
李生彦 雷星 黄思兴 赵娟
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四川南充 637000 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分局 四川南充 637000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四川成都 610036 北川县公安局 四川北川 62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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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