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法医鉴定体制改革初探
检察机关法医鉴定体制的历史形成检察机关成立检察技术机构,已经有二十余年了,各地技术部们成立初期,多数都是先有法医技术门类。检察技术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种,而检察机关的法医鉴定隶属于检察系统的技术鉴定。检察机关的技术鉴定主要为内部业务案件办案服务,技术门类主要集中在法医、文检、司法会计等三类;对外提供有偿鉴定,通过鉴定人员挂靠在社会鉴定机构进行。就检察机关的法医鉴定而言,法医既要配合刑事检察部门参加公安机关侦查的重大伤亡案件的现场勘验,又要审查公安、法院等机关出具的法医鉴定书,必要时进行复查复验,并出具复核鉴定书。同时在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案件中,对涉及人身伤亡的现场、尸体、活体、法医物证及文证进行勘验、检查、检验鉴定。
检察机关 法医鉴定 体制改革
徐华 张阿众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 300073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法医 30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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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04
2010-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