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的判定
近年来摩托车事故发生率很高,据报道其死亡率比汽车高26倍,严重损伤率比汽车高36倍。摩托车易发生事故,一则冈为车速快,稳定性差,易翻车,二则因摩托车本身防护设施差,后座常搭人,特别是摩托车撞在固定物体上或撞汽车时,驾驶者和后座搭乘人更易摔出,双双死亡,笔者结合两例,对交通事故中驾乘摩托车的两人同时死亡后,没有目击者,判定谁是驾驶员,旨在从法医学角度作一探讨,供同行借鉴。
交通事故 摩托车驾驶员 法医学
许正荣 陈越青
南京市公安局法医中心 江苏南京 210012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黑龙江哈尔滨 1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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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