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一肾功能损害医疗争议的责任分析

简要案情:患者李某诉,因患感冒到某社区卫生服务站求治,该卫生服务站诊断为“风热感冒”,予以安乃近注射液0.5g×1支肌注,同时给予九味羌活丸12g/次口服。回家后感右臀部疼痛、红肿、发热。第二天再次就诊,被诊断为肠胃性感冒,予以5%葡萄糖250mL加克林霉素0.3g×2支静点、氯化钠250mL加穿琥宁0.2g×2支续点,在第二组点滴未打完时出现呕吐、腹泻。回家后,呕吐和腹泻不停。第三天,就诊某县医院就治。该院以急性胃肠炎、蜂窝组织炎收住,治疗期间以丁胺卡那、利巴韦林、头孢唑林钠等药为主。住院期间查出急性肾功能衰竭。要求转院时,查房医生说不必惊慌,观察两天再说。直到病情不能持续恶化,才被建议转入某省级医院治疗。经在省级医院治疗,痊愈出院。在县医院和某省级医院的病历中,对于病史,在现病史中均有“食油腻食物后出现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腹泻”的记载。

肾功能损害 医疗争议 法医临床学

杨海云 任倩 徐波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 817000 华东政法大学 817000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81700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三次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包头

中文

162-163

2010-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