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五卅惨案“十三条”交涉条件的提出
1925年五卅惨案(简称沪案)发生后,中华大地掀起了一场规模宏大的群众反帝爱国运动。社会各界纷纷提出关于沪案交涉的意见和主张,积极干预北京政府的外交决策和活动。 其中最有影响者,莫过于上海工商学联合会的“十七条”,与上海总商会以此为基础修改而成的,被北京政府用作沪案交涉正式条件的“十三条”。因此,厘清“十三条”提出的前因后果,乃是研究五卅运动的学者们不可回避的一大课题。在建国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史学界大都认为,“十三条”由上海总商会或者虞洽卿个人擅改“十七条”而提出,“是投降帝国主义或维护帝国主义在华特权的条件”,“造成了反帝联合战线的破裂,并打乱了交涉步骤,致使上海交涉破裂”。
五卅惨案 交涉条件 反帝联合战线
周斌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75-180
2008-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