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规范与人权保障
中国法治的发展,自从清末以来,大体上走着一条向欧美学习的道路。特别是经由日本法治的成功,我们更多地透过日本,学习人家走向发达的路数,于是,以此为参照,对欧美法治、特别是欧陆法治的追求、借鉴、乃至照搬,就是我们法治建设的终南捷径。此种情形,自清末始、中经民国,直到如今,大体亦然。所不同的只是:如果说清末和民国还比较关注积极汲取民间规范、以资当下之法治建设的话①,那么,始自“改革开放”的新一轮法治建设,则基本上未将中国本有的规范纳入考察的范围,反之,该种规范却因“保守”、“落后”以及不合时宜等等原因而被意识形态化地不断忽视。
民间规范 人权保障 中国法治
谢晖
山东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483-489
2008-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