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芭茅草与草标——苗族口承习惯法中的文化符号

“芭茅草”是黔东南和湘西地区盛产一种常绿草本植物。世居于此地的苗族人民(也包括部分侗族)在无文字状态下的习惯法律生活中把它作为一种文化符号加以使用。芭茅草作为“议榔”立法中自然领袖的权力符号和巫师的法器;芭茅草棍是理老解决纠纷时划定是非的计算符号;用芭茅草结成的各种样式的“草标”具有禁忌与私有权、隐私权保护的作用,从而形成该地独特的习惯法文化符号系统。

芭茅草 草标 苗族 习惯法 文化符号

徐晓光

凯里学院 贵州 凯里 556000

国内会议

第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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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505

2008-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