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中国传统纠纷调解实现的社会条件和思想基础

社会生活中的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如何尽量减少乃至消弭纷争以及在发生纷争后如何和平地解决纷争,以达到无讼、和谐的境界,这是传统中国人思考了数千年的一个重要的问题。“法制是政体的一部分,它始终是高高地超越农民日常生活水平的表面上的东西。所以,大部分纠纷是通过法律以外的调停以及根据旧风俗和地方上的意见来解决的。”①调解制度之所以发端并盛行于中国,是由于特定的社会条件所决定的,它的实现是有着深刻的思想基础以及文化根源的。

传统纠纷调解 社会条件 思想基础

春杨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第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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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629

2008-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