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民间法进入司法的意义及方式

在中文语境下,每当人们提及法律时,便会不自觉地将其与国家联系在一起,把法律的起源及其发展看作是在国家的前提下进行的,认为法律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并且最终随着国家的灭亡而灭亡,与国家的组织结构体系相辅相成。从我们踏入法学院、开始接触法律教材起,我们的思维就被公式化的定格了——法律是什么?“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且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当我们理解法律的时候,便机械的认为法律具有国家性、强制性、统一性、排他性。然而随着学习的深入,随着知识结构的变化,我们发现有一种潜在的、发挥着巨大的影响社会力量,这种力量便是近年来被学界颇为青睐的民间法。

民间法 法律制度 融合方式

张赫

山东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第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

武汉

中文

843-848

2008-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