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少数民族习惯法的概念、功能之我见

少数民族习惯法是少数民族在生产、生活实践中,为满足生存和繁衍的需要而产生的,独立于国家制定法外的,适用于少数民族或民族地区的,由外部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习惯法。它对社会产生的影响不仅体现在其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上,还体现在对国家制定法的补充功能以及对国家制定法的贯彻落实具有前期准备作用上。

少数民族习惯法 少数民族习惯 国家制定法 民族法 社会功能

郭婧

贵州民族学院 法学院 贵州 贵阳 550025

国内会议

第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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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008-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