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习惯法现代化的价值基础及合理进路
鉴于生态习惯法的本土资源价值、独特的品格特性及其对现代环境法治建设的制度性意义,对其予以改造和成文化转换,以达致与国家法的衔接和融合,这是生态文明视野下较为有意义之事,也是生态习惯法现代化的合理进路。
生态习惯法 价值基础 生态文明 法治建设
李明华 陈真亮 文黎照
浙江林学院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中心,浙江 临安 311300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21-25
2008-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生态习惯法 价值基础 生态文明 法治建设
李明华 陈真亮 文黎照
浙江林学院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中心,浙江 临安 3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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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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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